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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工作责任制

作者:   时间:2015-03-19   点击数:

 

一、为加强我院安全防火管理工作,保障学院财产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及教学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安全消防法规及省市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安全防火工作责任制》。 

二、院长是我院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院安全防火工作负总责。主管安全防火工作的院领导具体组织实施安全防火管理工作,对院长负责。各部门、各系部行政一把手,是各部门、各系部安全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本系部安全防火工作负全责。 

三、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各主管领导为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防火委员会。安全防火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学院保卫处为安全防火委员会办公室长设机构,负责学院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指导及相关工作。 

四、学院安全防火委员会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消防法规,部署学院安全防火工作的各项任务,批准实施年度安全防火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情况。 

2、拟定学院安全消防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3、组织安全防火检查,督促各部门消除安全火险隐患,对重大安全火险隐患提出整改方案,并协调落实。 

4、组织制订本院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5、定期召开安全防火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五、各部门、各系部安全防火工作责任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消防法规及学院的各项安全防火管理制度,熟悉和掌握本部门、本系部所属范围内的安全防火工作情况,保障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符合规定。 

2、制定本部门、本系部所属各岗位安全防火工作制度和保障安全防火工作的操作规程,确定各岗位安全防火工作责任人,并督促落实各项制度。 

3、教育所属人员,提高安全防火工作意识,遵守安全防火工作 

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安全防火知识培训和灭火演练,爱护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4、经常组织本部门、本系部的安全防火工作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建立安全防火工作档案。 

六、各部位、各岗位安全防火责任人职责:  

1、具体负责所辖部位或岗位的日常安全防火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安全防火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 

3、落实火源、水源、电源、易燃易暴和化学危险品等管理措施。 

4、制止和纠正违反安全防火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对于在年度安全防火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学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事故的部门和个人,学院要予以处分和处罚,对安全责任人追究责任,并予以处罚。后果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保卫处  电话:0432-64644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