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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门卫管理应急处置办法

作者:   时间:2020-01-28   点击数:

一、体温测试

1、对所有进入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测试。

2、定期对测温设备进行矫正,保证测温的精准度。

3、熟练掌握测温方法。

二、登记管理

1、进入校园人员必须通过门卫体温测试(体温小于摄氏37.5度)并进行登记。

2、体温超过摄氏37.2度(含37.2度)者要进行详细登记并按要求逐级上报。

三、报告程序

   第一步:对发现体温超过37.5度的人员要进行留置。

   第二步:报告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第三步:由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给吉林市疾控中心。

   第四步:情况紧急如发现来至疫区湖北省人员可直接报告给吉林市疾控中心,再同时报告给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四、联络电话

1、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电话

李士军:13844603055

于志强:13844639277

宋庆瑶:15044265866

2、吉林市疾控中心及主要辖区电话

吉林市疾控中心:0432-62599400

昌邑区疾控中心:0432-62552995

龙潭区疾控中心:0432-63039532

船营区疾控中心:  0432-64800721

丰满区疾控中心:0432-64673839

经开区疾控中心:0432-63058866

                             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办公室

保卫处  电话:0432-64644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