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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安全检查巡查制度

作者:   时间:2015-03-19   点击数:

 

 

一、治安巡查每日三次,上午一次,下午一次,晚上一次,治安科负责。

二、安全防火重点部位巡查每日一次,防火办负责。

三、治安检查,每周一次,治安科负责,处领导参加。

四、安全防火检查,每周一次,防火办负责,处领导参加。

五、治安、消防联合检查,每月一次,处领导负责,分管领导、驻校警官及相关部门领导参加。

六、安全检查巡查情况登记造册。

 

 

 

保卫处  电话:0432-64644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