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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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治安科工作职责

作者:   时间:2015-03-24   点击数:

 

一、负责校内治安管理,维护校园秩序,打击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 

二、负责校内安全防范和要害部门、重点部位的防范和管理好防范设施和报警器材。 

三、独立查处一般案件和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四、负责对门卫、更夫的管理工作和对重点人口的调查、改造、控制及对劣迹人员的帮教工作。 

五、开展调查研究,搜集敌、政、社情况,领导好秘密力量,充分发挥其作用。 

六、做好学院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领导、外宾的安全。 

七、完成好值班期间的各项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卫处  电话:0432-64644875